城市旅游品牌賦予城市旅游獨特的文化內涵,能夠提高其可持續發展的能力。圍繞城市品牌展開旅游營銷,關注澳門旅游概念的整合,以及大力宣傳促銷活動,有效地傳遞澳門旅游的核心價值,促進澳門旅游營銷持之以恒地發展。與此同時,針對澳門缺乏具有特色的旅游紀念品、經濟效益較差的狀況,篩選幷深入開發一批具有澳門特色的旅游產品,使之成為澳門的品牌,提升澳門的文化內涵。推廣文化創意產業中的環保創新經營理念,“展示創意、交流實踐、實現價值”, 鼓勵設計領域中的原創精神,逐步推動“中國制造”向“中國創造”邁進。
主辦單位:
澳門中西文化創意產業促進會
資助單位:
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局
協辦單位:
亞太文化創意協會
亞太設計中心
奧地利亞太藝術中心
第七頻道
媒體支持:
澳門月刊
澳門會展經濟報
新浪樂居
搜狐家居
中國藝術設計聯盟
視覺同盟
一、大賽目的:
旅游業是澳門經濟發展的希望所在,城市旅游品牌能賦予城市獨特的文化內涵,提高其可持續發展能力。內地和國外的經驗表明,旅游業的經濟價值除了表現為旅游產品本身外,還體現在眾多的附屬產品上,而旅游紀念品與禮品正是最重要的旅游附屬產品,能夠帶來顯著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。本活動旨在廣泛征集、篩選幷深入開發一批以澳門為主題、與澳門存在有機聯系并適應澳門旅游市場的特色旅游產品,圍繞城市品牌展開旅游營銷,關注澳門旅游概念的整合,有效地傳遞澳門旅游的核心價值,促進澳門旅游營銷持之以恒地發展;為澳門建設世界旅游休閑中心、提升澳門的文化內涵,促進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。
二、參賽須知:
1、大賽主題:
澳門特色原創旅游紀念品、禮品設計
重點范圍:澳門歷史文化遺產、中西文化交融。
澳門原有特色旅游紀念品的創新再設計
重點范圍:大三巴、媽祖、東望洋燈塔、手信產品、飾品、玩具等。
2、參賽對象:
澳門及全世界范圍內的專業設計團隊、個人和在校大學生。
3、參賽費用:
本大賽不收取參賽費用
4、大賽日程
2011年8月1日至9月15日: 宣傳發動階段
2011年8月16日至11月30日: 作品征集階段
2011年12月5日至12月16日: 作品評審階段
2011年12月20日: 公布獲獎名單
2012年1月8日至1月10日: 作品展覽、頒獎、研討會(澳門)
5、作品要求:
針對澳門城市旅游獨特的文化內涵,設計具有澳門特色的旅游創新產品。作品應符合“原創、環保、新穎、實用、美觀” 的理念和要求,具有潛在的市場價值和可開發前景。
參賽者需提交計算機設計或手繪的彩色設計效果圖。內容包括:作品名稱;創意理念之說明(字數不超過500字為宜);三至四個設計制作步驟、最終標明尺寸的成品設計圖;作品最終實現之使用材料及制作工藝。以上內容在A4規格內進行計算機排版。單張圖片規格:最長邊不小于20CM;圖片精度:不低于350dpi。
6、作品提交:
參賽者可通過登陸大賽官方網站:www.macaocreative.com下載并填寫“參評登記”等表格,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提交到大賽活動郵箱:ac@macaocreative.com。
三、參賽規則:
1、本大賽接收個人或團隊組隊參與,但每件參賽作品不可超過兩位設計者;
2、允許每個參賽者提供多份作品參評,但同一設計概念的系列作品在評審中將視為一件,且每份參賽作品均需提交包含上述內容的參評材料;
3、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設計、且無任何第三人契約關系的原創作品,同時亦承諾其遞交之作品不曾參加其它公開比賽、發表、販賣、或獎勵的作品;
4、參賽作品征集截止日:2011年11月16日(以網上發出日期為準);
5、參賽者因活動所發生的費用自理。
6、入圍后如需提交作品實物,則另行通知
四、評審標準:
1、原創性:具有獨特、唯一性
2、環保性:環保材料的合理應用
3、新穎性:構思奇妙、造型新穎
4、實用性:具有很好的實用價值
5、美觀性:符合美的視覺和制作效果
五、獎項設置:
1、原創旅游紀念品、禮品創新設計獎
特 等 獎 1名 獎金澳門幣10000元
最佳原創獎 2名 獎金澳門幣5000元
最佳設計獎 2名 獎金澳門幣3000元
優秀創新獎 6名 獎金澳門幣1000元
入 圍 獎 若干名
2、最佳組織獎若干名
以上獲獎人員將全部頒發證書、精美禮品;優秀作品將在澳門展覽。部分獲獎人員將有機會獲贈澳門往返機票,獲邀參加2012年1月在澳門舉辦的獲獎作品頒獎、展覽及研討會。
六、評審委員會:
由國內外知名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。
七、評比結果公布:
評比結果擬于2011年12月30日之前,透過主辦機構之大賽官方網站公布;并通過電子郵件通知獲獎人。
八、權利與義務:
1、所有參賽者有義務無償授權組委會展覽、公示、宣傳與出版等參評產品的一切事項;
2、所有參賽者不得要求組委會退回所提交的參評資料,不得向大賽主辦機構及組委會提出任何形式的索償要求;
3、如未能評選出合適的參評作品,組委會保留獎項空缺的權利;
4、如發現參賽者、參賽作品有不符合參評條件的情形,組委會有權在大獎任一階段取消其參評資格,收回其所獲之獎項,由此造成舉辦方損失的,概由參賽者承擔;
5、參賽者一旦參加本次大獎的任何一個環節或全部,即視為已完全了解并完全接受包括本規則及其解釋在內的各項條款;
6、參賽者必須對其參賽作品簽署作品原創保證及著作權承諾;
7、如有任何異議,組委會將對大賽結果保留最終解釋和決定權。
九、爭議處理:
1、本大賽在征集、參評、展示、宣傳等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糾紛,均應友好協商解決,若協商不成可提交賽事所在地澳門法院訴訟解決;
2、如其他方對參賽作品提出知識產權方面的爭議,則由參賽者自行處理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;如舉辦方因此而被卷入糾紛,所造成的一切損失,概由參賽者承擔。
大賽組委會澳門聯絡處
地址:澳門上海街海冠中心183 -9樓A座
聯絡人: 郭先生00853—66503889 徐小姐00853— 69909416
E-mail:ac@macaocreative.com
大賽組委會上海聯絡處
地址:上海市武昌路258號恒升國際半島酒店2412座
聯絡人:徐小姐 0086-13818063328
E-mail:ac@macaocreative.com
澳門首屆旅游品、禮品設計大賽暨研討會組委會
澳門中西文化創意產業促進會
2011年9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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